印尼对进口窗帘作出保障措施落复审终裁
2022年8月12日,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于2022年8月11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。印尼保障措施委员会对进口窗帘(包括帷帘)、百叶窗、床帷及其他装饰用织物制品(Curtains (Including Drapes), Interior Blinds, Bed Valances, and Other Furnishing Articles)作出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终裁,建议自2022年11月9日起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3年的保障措施税(税额详见附表)。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6303.12.00、6303.19.90、6303.91.00、6303.92.00、6303.99.00、6304.19.90、6304.91.90、6304.92.00。
案件磋商预计将于2022年9月2日前进行,利益相关方应自公告发布7日内分别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磋商申请。
调查机关联系方式:
DIRECTORATE OF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NEGOTIATIONS, MINISTRY OF TRADE
地址:Jl. M.I. Ridwan Rais No.5,Building 2, 9th floor, Jakarta 10110
电话:(62-21) 3840139
传真:(62-21) 3840139
电子邮箱:dit.multilateral.ppi@kemendag.go.id
2019年9月18日,印尼对进口窗帘(包括帷帘)、百叶窗、床帷及其他装饰用织物制品启动保障措施调查。2019年11月9日,印尼对进口涉案产品实施为期200天的临时保障措施。2020年5月27日,印尼正式对涉案产品实施保障措施,有效期至2022年11月8日。2022年4月25日,应印尼国内生产商申请,印尼保障措施委员会对涉案产品启动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调查。
附表:
保障措施实施阶段 | 保障措施税 |
(印尼盾/千克) | |
第1年(2022年11月9日~2023年11月8日) | 22717 |
第2年(2023年11月9日~2024年11月8日) | 16595 |
第3年(2024年11月9日~2025年11月8日) | 10473 |
原文:https://docsonline.wto.org/dol2fe/Pages/SS/directdoc.aspx?filename=q:/G/SG/N8IDN24S1.pdf&Open=Tru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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